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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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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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l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同济堂(贵州)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881 |
国药准字Z2002580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苗医:中医: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牙龈炎、龋齿引起的牙痛或牙龈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腔用药,一日3次,每5日为一疗程。用小棉球浸湿本品适量涂擦或置于患处,适时取出。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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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碳酸钙、滑石粉、虫白蜡、明胶、蔗糖、色素(柠檬黄、苋菜红)。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性状 |
本品为圆形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油腻食物。2.不宜在用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时最好应配合牙科治疗。5.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