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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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片

对乙酰氨基酚栓

规格

150mg*10枚
生产企业

吉林省康福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881

国药准字H31020393
说明
适应症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小儿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中度终痛如关节痛、偏头痛、头痛、肌肉痛、牙痛、神经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直肠给药。12岁以下儿童一次1枚,塞入肛门内,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尚不明确。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碳酸钙、滑石粉、虫白蜡、明胶、蔗糖、色素(柠檬黄、苋菜红)。

本品每枚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O.15克。辅料为半合成脂肪酸甘油酯、吐温-8

性状

本品为圆形黄色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微苦。

本品为乳白色至微黄色栓剂。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使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

5.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

6.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7.如用药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就医。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