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3克 | |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526 |
国药准字Z2004428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用于肺胃蕴热引起的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牙痛,咽喉疼痛,耳鸣肿痛,大便秘结,皮肤刺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脾胃虚寒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牛黄、雄黄、冰片、石膏、黄芩、大黄、桔梗、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掉糖衣后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清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