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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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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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g*8片 | |
生产企业 |
伊春金北药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恒安芙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526 |
国药准字Z2010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
清胃泻火,消肿止痛。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胃火上炎症出现的牙痛、牙龈红肿、疼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
含服。一次1-2片,一日4次,分别在三餐后及晚上睡觉前服用。疗程为5天。用药前需进行常规局部治疗,进行关周袋冲洗(用3%的双氧水5ml,分三次缓慢冲洗,然后用生理盐水10ml,分六次缓慢冲洗),然后含本品服用。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用药后出现轻度口苦、恶心、欲吐、腹泻、头晕、头痛、全身皮疹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石膏、黄岑、黄柏、栀子、细辛、麻黄、姜黄、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去掉糖衣后呈棕褐色,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褐色的片;气香,味辛而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清火片。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清火片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运动员慎用。2、关周袋冲洗应在牙科等专业科室由专业医师进行。3、伴有肌见习感染、全身感染、血常规检查显示伴有全身感染、全身症状明显,需要全身使用抗生素者非本品的适应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