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火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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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清火片

布洛芬片

规格

0.2g
生产企业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548

国药准字H3702038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用于清热泄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1、 成人常用量 口服。(1) 抗风湿,一次0.4g~0.6 g,一日3~4次类风湿关节炎比骨关节炎用量要大些。(2) 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为每天2.4 g。 2、小儿常用量 口服。 每次按体重5 mg/kg~10 mg/kg,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1、 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胃烧灼感、胃痛、恶心、呕吐,出现于16% 长期服用者,停药上述症状消失,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少数(<1%) 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亦有因溃疡穿孔者。 2、 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嗜睡、晕眩、耳鸣少见,出现在1%~3%患者。 3、 肾功能不全很少见,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 4、 其他少见症状有皮疹,支气管哮喘发作、肝酶升高、白细胞减少等。 5、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即应停药。

禁忌

尚不明确。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成份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