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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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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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袋装1.2g |
生产企业 |
秦皇岛市山海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036 |
国药准字Z15020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消食导滞,祛痰,通便。适用于小儿停乳停食,腹胀便秘,痰盛喘咳。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岁以内一次0.3克,一岁至三岁一次0.6克,四岁至六岁一次1克,一日1-2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淀粉、糊精、枸橼酸钠、柠檬酸、蔗糖。 |
大黄、牵牛子(炒)、槟榔、人参、朱砂。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
本品为黄棕色至黄褐色的粉末;气微,味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虚泄泻,消化不良者不宜服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