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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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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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凯程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485 |
国药准字Z19991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祛痰,止咳定喘。用于伤风咳嗽,气喘。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邪毒内盛,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温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毫升,三岁至五岁一次5~10毫升,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桔梗、百部、苦杏仁、盐酸麻黄碱。辅料为:淀粉、糊精、枸橼酸钠、柠檬酸、蔗糖。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甘草、黄芩、板蓝根、北豆根。辅料为:蔗糖、蜂蜜、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酸、甜、微苦、略有苦杏仁臭。 |
本品为棕黄色的黏稠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心脏病患者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