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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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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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每1ml相当于饮片1.5g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938 |
国药准字Z2001301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静脉滴注偶见轻微血管疼痛,减慢滴速后可消失。 2.偶见皮疹须停药,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久置后有微量轻摇易散的沉淀;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