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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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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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0g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云南裕丰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衡水)得菲尔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324 |
国药准字H130235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支气管炎。 |
用于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2包,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恶心、胃肠道不适、头晕、嗜睡、口干、恶心、皮肤过敏等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及肾炎患者禁用。 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枇杷叶、桑白皮、白前、百部、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异丙嗪、愈创木酚磺酸钾、枸橼酸喷托维林。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或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粉红色颗粒;味甜、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青光眼、膀胱颈梗阻、幽门及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 4.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