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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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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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64粒 | |
生产企业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山海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749 |
国药准字Z200834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益气滋阴,补肾培本。与规范方案的抗肿瘤化学药品配合用于非小细胞肺癌属气阴两虚证,可改善患者神疲乏力,少气懒言,口干咽燥,自汗盗汗,面色晄白,或咳嗽咯痰,或纳呆,或痰中带血等症状;减轻由化疗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以及白细胞下降及恶心、呕吐、脱发等现象,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配合化疗方案在规定的治疗时段内服用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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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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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黄芪、百合、女贞子、北沙参、天冬、山茱萸(酒制)、葫芦巴、陈皮。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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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