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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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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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复方 |
生产企业 |
江西新生命制药有限公司 |
新疆全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55 |
国药准字H650202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咳痰。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1.少数患者服用后可引起恶心、呕吐、胃痛。 2.偶可引起皮疹,停药后症状可消失。 |
禁忌 |
尚未确定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氯化铵50毫克、浙贝母流浸膏0.04毫升、桔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流浸膏0.1毫升、远志流浸膏0.06毫升、甘草浸膏40毫克、八角茴香油0.004毫升。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色;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消化道溃疡患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