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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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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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30mgx10片x2板/盒 |
生产企业 |
江西新生命制药有限公司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6021355 |
国药准字H2000066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饭后服。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尚未确定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苯基)甲基-氨基]环己醇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