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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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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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3g*9袋/盒 |
生产企业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53 |
国药准字Z10980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清热化痰,止咳平喘。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喘鸣、痰黄,或兼发热、流涕、咽痛、口渴、尿黄、便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未确定 |
3岁以下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龙胆花、烈香杜鹃、甘草、矮紫堇、川贝母、小檗皮、鸡蛋参、螃蟹甲、藏木香、马尿泡等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患有其他慢性病、儿童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