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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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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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00ml |
每丸重6g |
生产企业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黄石)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1927 |
国药准字Z4202106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多痰。 |
清肺,化痰,止咳。用于咳嗽痰多,痰不易出,胸闷口干。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4次。 |
口服一次7.2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未确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未确定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枇杷叶﹑白前﹑桑白皮﹑桔梗﹑百部﹑薄荷油。 |
化橘红、陈皮、半夏(制)、茯苓、甘草、桔梗、苦杏仁、紫苏子(炒)、紫菀、款冬花、瓜蒌皮、浙贝母、地黄、麦冬,石膏。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粘稠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