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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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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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1g |
每丸含穿心莲总内酯2mg |
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伊顺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53 |
国药准字Z200604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痄腮、乳蛾、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0丸,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 |
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滴丸;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运动员慎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痛、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痛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在那个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吐泻明显,并有其它严重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