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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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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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1g |
0.28g*12片*4板 |
生产企业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南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653 |
国药准字Z200541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止嗽,定喘,祛痰。用于风寒咳嗽,喘急气促。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肺胃有热、火毒内盛引起的咳嗽气喘、扁桃体炎、喉痹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慎用 |
成分 |
麻黄(制)、苦杏仁(去皮炒)、石膏、甘草、葶苈子、罂粟壳、莱菔子。 |
穿心莲干浸膏(以穿心莲总内酯计)、山芝麻干浸膏。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羧甲淀粉钠。 |
性状 |
胶囊剂。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棕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虚喘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 4.运动员慎用。 5.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痛、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及失眠.心悸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痛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喘甚,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9.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宣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大便溏者慎用。 5.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 6.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