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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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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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15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716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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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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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