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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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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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丸重6g |
0.44g*36片 |
生产企业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东医药(烟台)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6216 |
国药准字Z200700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热,平喘咳。用于发热口渴,咳嗽痰黄,喘促,胸闷。 |
补益肺肾,秘精益气。用于肺肾两虚,精气不足所致的久咳虚喘,神疲乏力,不寐健忘,腰膝酸软,月经不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粒,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本品偶有寒颤、高热、药疹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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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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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成分为麻黄﹑苦杏仁﹑石膏﹑甘草﹑麻黄碱。 |
发酵冬虫夏草菌粉。辅料为糊精、蔗糖、羟丙甲纤维素、微晶纤维素、 甲基淀粉钠、聚丙嫌酸树脂II。 |
性状 |
本品为色糖衣的浓缩丸,除去糖衣显棕褐色;味甘、苦。 |
本品为灰色至浅褐色的片;气微腥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虚喘者忌用,其表现为咳声低弱,动则气喘气短,自汗怕风。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高血压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