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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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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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2克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都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90 |
国药准字Z1302115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痰热阻肺所致的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瓜蒌皮、石膏、麦冬、知母、款冬花、紫菀、法半夏、茯苓、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甘草、地黄、紫苏子(炒),辅料为蔗糖。 |
黄苓、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