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6g*9袋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590 |
国药准字Z1090002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补血滋阴,润燥,止血。用于血虚萎黄,眩晕心悸,心烦不眠,肺燥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化橘红、陈皮、瓜蒌皮、石膏、麦冬、知母、款冬花、紫菀、法半夏、茯苓、苦杏仁(去皮炒)、桔梗、甘草、地黄、紫苏子(炒),辅料为蔗糖。 |
阿胶,辅料为蔗糖,枸缘酸,碳酸氢钠,甜菊素。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酸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肺热燥咳,其表现为干咳,咽喉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