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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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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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427 |
国药准字Z220237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止咳,化痰。用于痰热阻肺引起的咳嗽痰多,胸满气短,咽干喉痒。 |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儿童用量遵医嘱。 |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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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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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法半夏,瓜蒌皮,化橘红,知母,款冬花,石膏,麦冬,紫菀等。 |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本品如有少量沉淀,可摇匀后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