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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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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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8cm*12cm |
7cm×10cm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1 |
国药准字Z410203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活血散瘀,温经镇痛。用于寒湿瘀阻经络所致风湿关节痛及关节扭伤。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4~48小时更换一次。 |
?外用,贴患处。一次1~2片,持续12小时,一日1次。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瘙痒或皮肤发红。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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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三七、肉桂、川乌(制)、草乌(制)、麻黄、辣椒、苏木、红花、乳香 ( 制)、没药(制)、冰片、樟脑等28味。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素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盐酸苯海拉明。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羊毛脂、凡士林、液状石蜡、抗氧剂1010。 |
性状 |
橡胶膏剂 |
本品为淡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急性皮肤炎症、开放性伤口勿用。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 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 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 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