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8cm*12cm |
每瓶装200ml、500ml |
生产企业 |
湖南杏林春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171 |
国药准字Z20026390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化瘀,祛风除湿,温经通络。用于跌打损伤,风湿关节痛,肩臂腰腿痛。 |
祛风除湿,舒筋活络。用于风湿关节痛,跌打损伤,筋骨疼痛,腰肢酸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于患处,24~48小时更换一次。 |
口服,一次20~30毫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偶见局部瘙痒或皮肤发红。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儿童、孕妇禁用;高血压、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及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
成分 |
三七、肉桂、川乌(制)、草乌(制)、麻黄、辣椒、苏木、红花、乳香 ( 制)、没药(制)、冰片、樟脑等28味。 |
春根藤、络石藤、鸡血藤、血风藤、乌多年、虎杖、水高丽、黑老虎根、蔗糖。 |
性状 |
橡胶膏剂 |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急性皮肤炎症、开放性伤口勿用。4.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发热病人暂停服用。不胜酒力者慎用。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