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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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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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15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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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3402 |
国药准字Z32020896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粘,口燥咽干。 |
清燥润肺。用于燥气伤肺,干咳无痰,气逆而喘,咽干鼻燥,心烦口渴。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辅料为冰糖、蜂蜜。 |
桑叶、石膏、甘草、黑芝麻、阿胶、麦冬、苦杏仁、北沙参、枇杷叶。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粘稠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微苦,有大量油脂浮上液面。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