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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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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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50g |
每片重0.25g |
生产企业 |
河北御芝林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994 |
国药准字Z22025565 |
说明 | ||
适应症 |
润肺止咳,生津利咽。用于久咳,痰少质粘,口燥咽干。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等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梨、百合、麦冬、川贝母、款冬花。辅料为冰糖、蜂蜜。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粘稠的半流体;味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微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外感咳嗽,伴恶寒发热,头痛者不宜服用。3.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稠厚成块。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结核,肺心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七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