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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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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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12片*2板/盒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85 |
国药准字Z22024130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调养脏腑,益气养血,扶正固本。用于改善中老年人的疲倦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和夜尿频或余沥。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暴发火眼﹑红肿作痛﹑头晕目眩﹑眼边剌痒﹑大便燥结﹑小便赤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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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年老体弱﹑白内障患者忌服。 |
成分 |
巴戟天(去木心)、制何首乌、枸杞子、绞股蓝、玫瑰茄、余甘子、灵芝、黑豆。 |
薄荷脑、蝉蜕、车前子、陈皮、赤芍、当归、甘草、黄连、黄芩、蒺藜、荆芥油、桔梗、菊花、连翘、麦冬、石膏、熟大黄、天花粉、玄参、栀子、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內容物为深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固体片状。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暴发火眼,表现为眼白充血发红,怕光﹑流泪﹑眼屎多,易起变证,常有角膜疾患并发,如出现头痛眼痛﹑视力明显下降,并伴有呕吐﹑恶心,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应用本药时一般应配合治疗暴发火眼的外用眼药,不能仅用本药。5.服用三天后症状未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