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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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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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12片*2板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85 |
国药准字Z140201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调养脏腑,益气养血,扶正固本。用于改善中老年人的疲倦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和夜尿频或余沥。 |
散风清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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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巴戟天(去木心)、制何首乌、枸杞子、绞股蓝、玫瑰茄、余甘子、灵芝、黑豆。 |
川芎、白芷、薄荷、荆芥穗、石膏。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內容物为深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暗红类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气芳香,味苦、辛。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或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