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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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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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35g |
每瓶装5ml |
生产企业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085 |
国药准字Z11020573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补肝肾,调养脏腑,益气养血,扶正固本。用于改善中老年人的疲倦乏力,头晕耳鸣,失眠多梦,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和夜尿频或余沥。 |
健胃,祛暑。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5毫升,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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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巴戟天(去木心)、制何首乌、枸杞子、绞股蓝、玫瑰茄、余甘子、灵芝、黑豆。 |
樟脑、干姜、大黄、小茴香、肉桂、辣椒、桉油。未进行相关实验且无可供参考数据。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內容物为深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辛辣。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驾驶员、高空作业者慎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