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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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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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250mg*24片 |
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逸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98 |
国药准字H4402280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用于治疗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疾病引起的咳嗽、咯痰,尤其是痰液粘稠,咳出困难。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2~5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年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6.Sevens-Johnson症,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成分 |
(-)-(R)-2-氨基-3-(3-羟丙基硫基)-丙酸 |
本品每片含羧甲司坦250毫克。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以及有出血倾向的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慎用。 3.本药是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还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不见好转,应及时请医师诊治。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