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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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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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0.75mgx100片 |
生产企业 |
正大青春宝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98 |
国药准字H500204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肺气肿、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适应症为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结缔组织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炎等过敏性疾病,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2粒),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开始剂量为一次0.75~3.00mg(1~4片),一日2~4次。维持量约一日0.75mg(1片),视病情而定。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常见(>1/100,1/1.000,<1/100)的有腹痛,腹泻,便秘,胸闷,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涨,口干等;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均少见;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均少见;4.泌尿系统:BUN升高,尿蛋白,均少见;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均少见;荨麻疹(发生率不明)6.Sevens-Johnson症,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柯兴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使用,但应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成分 |
(-)-(R)-2-氨基-3-(3-羟丙基硫基)-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地塞米松。 |
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至微黄色粉末和颗粒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2.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4.运动员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