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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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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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10mg(1万单位)(按两性霉素B计) |
生产企业 |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0496 |
国药准字H2003089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适用于系统性真菌感染者; 病情呈进行性发展或其它抗真菌药治疗无效者,如败血症、心内膜炎、脑膜炎(隐球菌及 其他真菌)、腹腔感染(包括与透析相关者)、肺部感染、尿路感染等; 因肾损伤或药物毒性而不能使用有效剂量的两性霉素B的患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一次50~100mg,一日3~4次。 2.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7mg/kg,分4次服。疗程至少1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50~100mg,睡前服,儿童一日1mg/kg。 |
起始剂量:0.1mg/kg/日 (用注射用水稀释溶解并振荡摇匀后加至5%葡萄糖500ml内静脉滴注,滴速不得超过30滴/分;如无 毒副反应,第二日开始剂量增加0.25-0.50mg/kg/日,剂量逐日递增至1—3mg/kg/日。输液浓度≤0.15mg/ml为宜; 总剂量为1—5g(具体见产品说明书)。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两性霉素B脂质体的毒副反应明显低于两性霉素B。 |
禁忌 |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妥因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及严重肝病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呋喃妥因。 |
品主要成分为两性霉素B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块状物。 |
注意事项 |
1.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刺激。 2.疗程应至少7日,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 3.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应严密观察,及早发现,及时停药。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 4.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周围神经病变、肺部疾病患者慎用。 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静脉输液瓶应加黑布遮光,以免药物效价降低。2.静脉滴注前后均应用等渗葡萄糖液静滴,以避免药液滴至血管外和防止静脉炎的发生。3.治疗期间定期随访血、尿常规、肝、肾功能、血钾和心电图。如血尿素氮或血肌酐值明显升高时,则需减量或暂停治疗,直至肾功能恢复。4.本品不可用生理盐水溶解,滴注液应新鲜配制,滴注速度宜缓慢(滴速不得超过30滴/分)。每剂滴注时间至少6小时。5.本品应从小剂量开始。如可耐受毒副反应,逐渐增加至所需量。6.为减少本品的输液相关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可给解热镇痛药和抗组胺药,如吲哚美辛和异丙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