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12片(中畅 ) |
2.5ml:2.5mg*10支 |
生产企业 |
江苏正大丰海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金朱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0216 |
国药准字H1999023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支气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肺结核,尘肺、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非典型分支杆菌病、肺炎、弥漫性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的祛痰治疗。 |
治疗及预防支气管哮喘,治疗伴有可逆性支气管阻塞。可用于慢性哮喘和慢性支气管炎的维持治疗,缓解急性支气管痉孪和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每次0.4g,一日三次,餐后服用,根据年龄、症状适当调整剂量 |
粉雾吸入。成人,一次.2~.4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小儿,一次.2mg(按沙丁胺醇计),一日4次。临用前,取胶囊1粒放入专用吸入器的刺孔槽内,用手指揿压侧按钮,胶囊两端分别被4根细针刺孔,然后将口吸器放入口腔深部,用力吸气,胶囊随着气流产生快速旋转,胶囊中的药粉即喷出胶壳,并随气流进呼吸道。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胃痛,胃部不适,胃部烧灼感,腹胀,口干,腹泻,便秘等(0.1%~5%)。 2、感觉器官:耳鸣,味觉异常(0.1~5%)。 3、精神神经系统:头痛,麻木,眩晕(0.1~5%)。 4、泌尿系统:BUN升高,蛋白尿(0.1%~5%)。 5、皮肤粘膜:皮疹,红斑,瘙痒(0.1~5%),荨麻疹(发生率不明)。 6、Stevens-Johnson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症):据报道本品同类药。 可引起上述症状。故给予本品时如出现类似症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7、肝功能损害:可出现伴有AST(GOT)、ALT(GPT)、ALP升高的肝功能损害(0.1~5%),应密切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8、其它反应发热,面色潮红,乏力,胸闷,尿频(0.1~5%),惊悸,浮肿(发生率不明)。 |
1.过敏反应及反常的支气管痉挛。2.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震颤、恶心、心悸、头痛、失眠。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目眩、口咽发干。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中活性成分为福多司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沙丁胺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无色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 肝功能损害患者本品可能导致肝功能损害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 2 心功能障碍患者据报道本品的同类药可能对心功能不全患者产生不良影响。 |
1. 下列情况应慎用:伴有心血管疾患(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心律不齐﹑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糖尿病及惊厥患者。 2. 若使用一般剂量无效时,应咨询医生,不能随意增加药物剂量或使用次数。反复过量使用可导致支气管痉挛,如有发生应立即停药,更改治疗方案。 3. 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能产生耐受性。 4.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监控血清钾的水平。 5. 本品应在医院内,由医生指导使用。增加使用吸入的β2-受体激动剂可能是哮喘恶化的征象,若出现此情况,可能需要重新评估对病人的治疗方法,应考虑合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量吸入本药会有不良反应,因此吸入的剂量使用次数须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