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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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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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4g | |
生产企业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诺得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4454 |
国药准字Z420202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养血。用于阴虚火旺所致心悸失眠,眩晕耳鸣。 |
滋阴补肾,清肝明目。用于肝肾两亏,阴虚火旺,内障目暗,视物昏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丸,一日2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7.3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酸枣仁、地黄、山药、远志、当归、丹参、珍珠母(飞)、五味子、首乌藤、合欢皮、合欢花、大枣。 |
石斛、人参、山药、茯苓、甘草、肉苁蓉、枸杞子、菟丝子、地黄、熟地黄、五味子、天冬、麦冬、苦杏仁、防风、川芎、枳壳(麸炒)、黄连、牛膝、菊花、蒺藜(盐炒)、青葙子、决明子、水牛角浓缩粉、山羊角。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棕色的水蜜丸;味甜而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适用于早期圆翳内障(老年性白内障)。 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