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30ml |
100ml(蓝猫)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162 |
国药准字Z1302170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本品祛痰,镇咳。本品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6岁以上一次30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5毫升,五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二岁以下酌减;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鲜竹沥、鱼腥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毫升含甘草流浸膏0.15毫升、桔梗流浸0.03毫升、橙皮酊0.02毫升、氯化铵10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香兰素。 |
性状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6.本品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