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4g*12片*2板 |
|
生产企业 |
吉林敖东集团力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211 |
国药准字Z2102183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散瘀,疗伤接骨,止痛。用于跌打,筋骨扭伤,瘀血肿痛。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热毒瘀滞肌肤所致疮疖肿痛,症见肌肤红、肿、热、痛,亦可用于跌打损伤。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外用。红肿,烦热,疼痛,用清茶调敷;漫肿无头,用醋或葱酒调敷;亦可用植物油或蜂蜜调敷。一日数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秦皮、川西小黄菊、龙骨、川贝母。 |
姜黄、大黄、黄柏、苍术、厚朴、陈皮、甘草、生天南星、白芷、天花粉。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白色至黄褐色;气微,味微苦。 |
本品为黄色至金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苦、微甘。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本品为外用药,不可内服。 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已破溃者应去医院就诊。 6.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 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