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2片 |
14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855 |
国药准字H4102056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顿咳劳嗽,泄泻痢疾,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鼻塞、咽痛等症状,也可用于流行性感冒的预防和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片(小片),一日3~4次。 |
口服。治疗用,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预防用,如与感冒患者密切接触后,每日1粒,持续服用不超过10天。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尚不明确 |
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10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咖啡因15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至棕褐色;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的小丸。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