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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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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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2ml |
6g*8袋 |
生产企业 |
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心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793 |
国药准字Z36021477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咽喉肿痛,肺热咳嗽,热痢,亦可用于上呼吸道感染,细菌性痢疾等。 |
清肺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黄稠,胸脘满闷。 |
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2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聚山梨酯,苯甲醇。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痰湿阻肺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灰黄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在同一容器中与其它药物混用。 2.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所以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变色、漏气等现象时不能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咳嗽,痰湿阻肺者不适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