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冬胰岛素注射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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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门冬胰岛素注射液

利伐沙班片

规格

3ml:300单位(笔芯)

10mg
生产企业

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20153001

H2018108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糖尿病。

1、用于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以预防静脉血栓形成(VTE)。

2、用于治疗成人深静脉血栓形成(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肺栓塞(PE)的风险。

3、用于具有一种或多种危险因素(例如:充血性心力衰竭、高血压、年龄≥75岁、糖尿病、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病史)的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以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

用法用量

本品比可溶性人胰岛素起效更快,持续作用时间更短。由于快速起效,所以一般须紧邻餐前注射。

如有必要,可于餐后立即给药。

本品剂量因人而异,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决定。一般应与至少每日一次中效胰岛素或长效胰岛素合并使用。

胰岛素需要量通常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5-1.0U。在和进餐相关的治疗中,50%-70%的胰岛素需要量由本品提供,其他部分由中效胰岛素或长效胰岛素提供。

本品可在腹部、大腿、上臂三角肌或臀部做皮下注射。为防止脂肪萎缩,应在注射区域内轮换注射点。

腹部皮下注射后,10-20分钟内起效。最大作用时间为注射后1-3小时,降糖作用可持续3-5小时。

所有胰岛素的降糖作用持续时间均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注射的胰岛素剂量、注射部位、血流速度、体温和体力活动的强度。所有胰岛素从腹部皮下给药均比从其他注射部位给药吸收更快。但是,无论从任何部位进行注射,本品均比可溶性人胰岛素起效快。

如有必要,可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务人员给患者静脉注射本品。

本品可用于胰岛素泵做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CSII),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应在腹壁进行,并轮换注射点。

在使用胰岛素泵输注本品时,不能与其他胰岛素混合使用。

接受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的患者应得到详细的相关指导,包括如何使用胰岛素泵以及使用合适的储液器和管路。输注装置(管路和针头)必须根据输注装置说明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更换。

接受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的患者必须随身配备可替换的胰岛素,以防因胰岛素泵系统损坏而影响用药。

使用和操作指南

本品用于皮下注射或用于胰岛素泵做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本品也可在医生的严重监察下进行静脉注射。

胰岛素泵给药:管路内表面应由经鉴定符合胰岛素泵要求聚乙烯或聚烯烃制成。尽管一直保持稳定,仍会有不定剂量的胰岛素吸附于储液器上。

静脉给药:用100U/ml的门冬胰岛素与0.9%氯化钠,5%或10%葡萄糖及40mmol/l氯化钾的聚丙烯输注包来配制浓度为0.05U/ml至1.0U/ml的输注用液体,在室温下可稳定保持24小时。在进行胰岛素输注时应同时监测患者血糖水平。

本品应与诺和诺德胰岛素注射系统配合使用。

如患者同时接受本品和另一种胰岛素笔芯治疗,应分别使用两个诺和诺德公司胰岛素注射系统,每个注射系统分别用于注射不同种类的胰岛素。

本品仅供一人专用。

使用本品前

? 检查本品标签并确定其中装有正确类型的胰岛素。

? 使用前请检查本品,包括橡皮活塞。如果笔芯已被损坏,或者橡皮活塞和白色条码带之间有间隙,则不可使用。请仔细阅读胰岛素注射系统说明书以获得更多指导。

? 使用医用棉签给橡皮膜消毒。

不能使用本品的情况

? 如果本品或装有本品的器械发生坠落、损坏或遭到挤压,有可能使其毁坏并出现药液外漏。

? 如果本品储藏不当或被冷冻。

? 如果门冬胰岛素注射液不呈无色澄明液体。

应在注射区域轮换注射点,避开肿块。最佳注射部位为腰的前部(腹部);臀部;大腿前侧或上臂部。腹壁皮下给药起效较快。

如何使用本药

有关本品的注射技巧请遵医嘱。

有关胰岛素泵输注系统

本品不能与其他胰岛素混合进行胰岛素泵输注。

请遵医嘱。

在接受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之前,患者应得到详细的相关指导,包括:如何使用胰岛素泵,患其他疾病时和血糖过高或过低时的应对措施,以及胰岛素泵损坏时的应对措施。

·在插入针头之前,用肥皂和水清洗双手和将要注射的部位,以避免输注部位的感染。

·在灌注一个新的储液器时,确保不要在储液器或管路中留下大气泡。

·输注装置(管路和针头)必须根据输注装置说明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更换。

为了患者能够在胰岛素泵输注治疗中受益,并对胰岛素泵可能出现的故障进行监测,建议在进行胰岛素泵输注时定期检测患者血糖水平。

胰岛素泵损环时的应对措施:

接受连续皮下胰岛素输注治疗的患者必须随身配备可供皮下注射的胰岛素,以防胰岛素泵系统损坏而影响用药。

1、推荐剂量为口服利伐沙班10mg,每日1次。

2、如伤口已止血,首次用药时间应于手术后6-10小时之间进行。

3、治疗疗程长短依据每个患者发生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而定,即由患者所接受的骨科手术类型而定(详见说明书)。对于接受髋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5周。对于接受膝关节大手术的患者,推荐一个治疗疗程为服药2周。如果发生漏服一次用药,患者应立即服用利伐沙班,并于次日继续每天服药一次。患者可以在进餐时服用利伐沙班,也可以单独服用。

副作用

患者使用本品时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是和剂量相关的和由于胰岛素药理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患者用其他胰岛素制剂治疗发生的不良反应中,低血糖反应是最常见的。如果胰岛素使用剂量高于需要量,会发生低血糖反应。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的经验表明,低血糖发生的频率随患者的人群和使用方法(注射次数/剂量)的不同变化,因此无法得出低血糖发生频率的数据。严重的低血糖反应可导致患者意识丧失和/或惊厥和暂时性或永久性脑功能损害甚至死亡。

在临床试验期间,本品与人胰岛素相比,低血糖反应的总体发生率近似。

总结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经过总体判断认为和本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所列。不良反应发生的频率定义如下: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大于1/1,000;小于1/100)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大于1/10,000;小于1/1,000),个别不良反应病例定义为非常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小于1/10,000-包括个别不良反应病例)

免疫系统失调

过敏反应-非常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荨麻疹,红疹,出疹-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全身性过敏反应的症状包括全身性的皮疹、瘙痒、出汗、胃肠道不适、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和血压下降。

全身性过敏反应有可能危及生命。

神经系统异常

周围神经系统病变-罕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快速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发生急性痛性神经病变,这种症状通常是可逆的。

视觉异常

屈光不正-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胰岛素治疗的初始阶段,可能会出现屈光不正。这种现象通常为一过性的。

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长期进行血糖水平控制可降低患者糖尿病性视网膜病的风险。但是因强化胰岛素治疗而突然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发生暂时性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恶化。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脂肪萎缩-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注射部位可能会发生脂肪萎缩。这一情况通常是因为在相同位点多次注射,未在注射区域内适当轮换注射点所致。

局部过敏反应-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胰岛素治疗时,可能会发生注射点局部的过敏反应(如红、肿和瘙痒)。上述反应通常为暂时性的,在继续治疗的过程中会自行消失。

全身不适和注射部位异常

水肿-少见报道的不良反应

胰岛素治疗的初期有可能出现水肿现象。这种现象通常为一过性的。

1、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提前停药后卒中风险升高(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2、出血风险(参见注意事项)。

3、脊柱/硬膜外外血肿(参见警示语及注意事项)。

禁忌

低血糖症。

对门冬胰岛素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

1、对利伐沙班或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2、有临床明显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3、具有大出血显著风险的病灶或病情,例如目前或近期患有胃肠道溃疡,存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恶性肿瘤,近期发生脑部或脊椎损伤,近期接受脑部、脊椎或眼科手术,近期发生颅内出血,已知或疑似的食管静脉曲张,动静脉畸形,血管动脉瘤或重大脊椎内细内血管畸形。

4、除了从其他治疗转换为利伐沙班或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其他治疗的情况,或给予维持中心静脉或动脉导管所需的普通肝素(UFH)剂量之外,禁用任何其他抗凝剂的伴随治疗,例如UFH、低分子肝素(依诺肝素、达肝素等)、肝素衍生物(磺达肝癸钠等)、口服抗凝剂(华法林、阿哌沙班、达比加群等)。

5、伴有凝血异常和临床相关出血风险的肝病患者,包括达到ChildPughB和C级的肝硬化患者。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化学名称:门冬胰岛素(通过基因重组技术,利用酵母产生的)。1单位(1U)相当于6nmol,0.035mg不含盐的无水门冬胰岛素。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56H381N65O79S6

分子量:5826

本品以间甲酚和苯酚作为抑菌剂,每100ml本品中加入间甲酚0.172g和苯酚0.15g。

其他成份:甘油、苯酚、间甲酚、氯化锌、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盐酸和/或氢氧化钠(pH值调节剂)、注射用水。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伐沙班。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

注意事项

胰岛素注射剂量不足或治疗中断时,可能引起高血糖症,特别是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易发生。通常在大约几个小时或几天内,高血糖症的首发症状逐渐出现。症状包括恶心、呕吐、嗜睡、皮肤干红、口干尿频、口渴、食欲不振和呼吸出现丙酮气味。对于1型糖尿病患者来说,出现高血糖症若不予以治疗,最终可导致具有潜在致命性的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血糖控制有显著改善的患者(如接受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低血糖症的先兆症状会有所改变,应提醒患者注意。

如果发生低血糖症状,因胰岛素类似物起效迅速的药效学特征,注射本品后发生低血糖症状的时间会比可溶性人胰岛素早。

本品的注射时间应与进餐时间紧密相连,即紧邻餐前。本品起效迅速,所以必须同时考虑患者的合并症及合并用药是否会延迟食物的吸收。

伴发其他疾病时(特别是感染),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增加。

肾功能或肝功能不全时,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减少。

患者换用不同类型的胰岛素制剂时,发生低血糖的先兆症状与原来使用的胰岛素制剂相比可能不同或比较不明显。患者换用不同类型或品牌的胰岛素制剂的过程,必须在严密的医疗监控下进行。以下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剂量改变:药物浓度、品牌、类型、种类(动物胰岛素、人胰岛素、人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手艺。患者换用本品时如果需要调整剂量或用药次数,则应在首次给药时,或者在开始治疗的几周或几个月内进行调整。

如果不进餐或进行无计划、高强度的体力活动,可导致低血糖。

本品中含有间甲酚,在个别情况下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运动员慎用。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低血糖症可能会损伤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这些能力受损,会造成危险(如在驾驶汽车和操作机械的过程中)。

应特别提醒患者注意避免在驾驶时出现低血糖反应,尤其是低血糖先兆症状不明显或缺乏及以往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在上述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患者能否安全操作。

1、推荐在整个抗凝治疗过程中密切观察。

2、肾功能损害。

3、急性肺栓塞患者:不推荐将辛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4、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在无充分的替代抗凝治疗的情况下,提前停用任何口服抗凝剂包括利伐沙班,将使血栓栓塞事件风险升高。临床试验中,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从利伐沙班转换为华法林期间,观察到卒中发生率的升高。如果因病理性出血或已完成治疗之外的原因而必须提前停用利伐沙班,则考虑给予另一种抗凝剂。

5、抗凝作用的逆转:尚无针对利伐沙班的特异性的拮抗剂。由于与血浆蛋白的高度结合,利伐沙班预期无法被透析。硫酸鱼精蛋白及维生素K预期不会影响利伐沙班的抗凝活性。在健康受试者中给予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PCC)之后,观察到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有部分逆转。使用其他促凝血逆转剂,例如活化凝血酶原复合物浓缩剂(APCC)或重组VⅡa因子(rFVⅡa),尚未经过试验评估。参见[药物过量]。

6、出血风险:

(1)利伐沙班将使出血的风险升高,且可能引起严重或致死性的出血。在决定是否为具有较高出血风险的患者应用利伐沙班时,必须权衡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与出血的风险。

(2)与其他抗凝剂一样,谨慎观察服用利伐沙班的患者,以发现出血体征。建议在出血风险较高的情况下谨慎使用。如果发生严重出血,必须停用利伐沙班。

(3)临床研究中,与VKA治疗相比,接受利伐沙班长期治疗的患者中出现更多粘膜出血(即鼻衄、牙龈出血、胃肠道出血、泌尿生殖道出血)和贫血。因此,除进行充分的临床观察之外,对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做出恰当判断,可有助于发现隐匿性出血。

(4)对于一些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治疗开始后,要对这些患者实施密切监测,观察是否有出血并发症和贫血体征与症状。而对于术后人群,可以通过定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对手术伤口引流液进行密切观察以及定期测定血红蛋白来及时发现出血情况。

(5)对于任何不明原因的血红蛋白或血压降低都应寻找出血部位。

(6)应及时评估失血的体征及症状并考虑血液替代治疗的必要性。在有活动性病理性出血的患者中停用利伐沙班。在年龄20至45岁的健康受试者中利伐沙班的终末消除半衰期为5至9小时。

(7)合并使用影响止血的其他药物将使出血风险升高。这些药物包括阿司匹林、P2Y12血小板抑制剂、其他抗血栓剂、纤溶药,以及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8)合并使用联合P-gp及强效CYP3A4抑制剂(例如,酮康唑及利托那韦),将使利伐沙班暴露量增加并可能使出血风险升高。

(9)尽管并不需要对利伐沙班治疗进行日常暴露量监测,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药物过量及急诊手术,利伐沙班的水平可使用抗Xa因子标准试剂盒分析测得,了解利伐沙班暴露量有助于临床决策。

7、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

(1)在采用硬膜外麻醉或脊椎穿刺时,接受抗血栓药预防血栓形成并发症的患者有发生硬膜外或脊柱血肿的风险,这可能导致长期久性瘫痪。

(2)术后使用硬膜外留置导管或伴随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可能提高发生上述事件的风险。创伤或重复硬膜外或脊椎穿刺也可能提高上述风险。应对患者实施经常性观观察是否有神经功能损伤的症状和体征,例如背痛、感觉或运动神经损害(麻木、刺痛或下肢无力),肠或膀胱功能障碍。如果观察到神经功能损伤,必须立即进行诊断和治疗。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和为了预防血栓计划接受抗凝治疗的患者,在实施脊椎穿刺/硬膜外麻醉之前医师应衡量潜在的获益和风险o

(3)利伐沙班末次给药18小时后才能取出硬膜外导管。取出导管6小时后才能服用利伐沙班。

(4)如果进行了创伤性穿刺,利伐沙班给药需延迟24小时。

8、预防择期髋关节或膝关节置换手术成年患者的静脉血栓形成: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高及药效学作用的增强。在CrCl30-50mL/min的患者中密切观察并及时评估任何失血的体征及症状。服用利伐沙班期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必须停止治疗。

9、治疗DVT,降低急性DVT后DVT复发和PE的风险:避免在CrCl<30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在这一患者人群中预期将引起利伐沙班暴露量的升髙及药效学作用的增强。

10、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成年患者,降低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风险:避免在CrCl<15mL/min的患者中使用利伐沙班,因为药物暴露量将升高。根据临床指征定期评估肾功能(即,在肾功能可能减弱的情况下更频繁地评估)并对治疗进行相应调整。在使用利伐沙班期间,如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则停用利伐沙班。

11、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1)对于应用吡咯类抗真菌药(例如酮康唑、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和泊沙康唑)或HIV蛋白酶抑制剂(例如利托那韦)等全身用药的患者,不推荐同时使用利伐沙班。因为以上药物是CYP3A4和P-gp的强效抑制剂,因此,同用可能会引起有临床意义的利伐沙班血药浓度升高(平均2.6倍),增加出血风险。

(2)在合并使用影响止血作用的药物(例如NSAIDs、乙酰水杨酸、血小板聚集抑制剂)的患者中,需小心用药。对于存在溃疡性胃肠疾病发生风险的患者,应考虑采取适当的预防性治疗。

12、其他出血风险:与其它抗栓药物一样,不推荐以下出血风险较高的患者使用利伐沙班:先天性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未控制的严重高血压;其他不伴活动期溃疡但可导致出血并发症的胃肠道疾病(如,炎症性肠病,食管炎,胃炎和胃食管反流病);血管源性视网膜病;支气管扩张症或肺出血史。

13、髋部骨折手术的静脉血栓预防:尚无利伐沙班用于髋部骨折手术患者的干预性临床研究,以评价利伐沙班的疗效和安全性。

14、使用人工心脏瓣膜患者:尚未在使用人工心脏瓣膜的患者中研究利伐沙班的安全性和疗效;因此,没有任何数据支持利伐沙班20mg(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害患者的剂量为15mg)可为这一患者人群提供充分抗凝作用。不推荐将利伐沙班应用于此类患者。

15、有创性操作和手术治疗之前及之后的剂量建议:

(1)如果需要接受有创性操作或手术治疗,在情况允许并基于医生的临床判断下,应在利伐沙班停药至少24小时之后再实施干预。

(2)如不能将这一操作推迟,应权衡出血风险升高与干预的紧急性。

(3)有创性操作或手术完成之后,如临床状况允许且已达到充分止血,应尽早重新开始利伐沙班治疗。

16、辅料信息:利伐沙班片内含有乳糖。有罕见的遗传性乳糖或半乳糖不耐受、Lapp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不能服用该药物。

17、对驾驶及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

(1)利伐沙班对驾车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很小。

(2)曾报告过晕厥(频率:少见)和头晕(频率:常见)等不良反应。患者出现这些不良反应时,不宜驾车或操作机械。

1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期: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妊娠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显示有生殖毒性。由于潜在的生殖毒性、内源的出血风险以及利伐沙班可以通过胎盘,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妊娠期妇女。育龄妇女在接受辛伐沙班治疗期间应避孕。

(2)分娩:尚未在临床试验中研究利伐沙班在分娩期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然而,在动物研究中,在40mg/kg的利伐沙班剂量下(约为在20mg/日的人用剂量下,人体未结合药物最高暴露量的6倍),发生了母体出血以及母体及胎儿死亡。

(3)哺乳期:尚未确定利伐沙班用于哺乳期妇女的安全性和疗效。动物研究的数据显示利伐沙班能进入母乳。因此利伐沙班禁用于哺乳期妇女。必须决定究竟是停止哺乳还是停止利伐沙班治疗。

(4)生育力:尚未在人体中进行过评价利伐沙班对生育力产生影响的专门研究。在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力所做的一项研究中,未观察到任何影响。

(5)育龄妇女:需要抗凝治疗的育龄妇女必须咨询医师。

19、儿童用药:尚无任何证据明确利伐沙班用于0-18岁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推荐将利伐沙班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

20、老年用药:

(1)老年人的剂量需要依据出血风险、肾功能及全身状态决定,多数情况下无需调整剂量。

(2)在利伐沙班RECORD1-3临床研究的所有患者中,约有54%为65岁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有15%为大于75岁。在ROCKETAF研究中,约有77%为65多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看38%为大于75岁。在EinsteinDVT、PE及Extension研究中,约有37%的患者为65岁和大于65岁的患者,其中约有16%为大于75岁。临床试验中,在老年人(65岁或65岁以上)中利伐沙班的疗效与在小于65岁的患者中观察到的疗效接近。在这些老年患者中,血栓形成及出血事件的发生率均较高,但风险-获益特征在所有年龄组中评价均为获益。

21、药物过量:曾报告过少数用药过量病例(最高达600mg),但没有出血并发症或其他不良反应。由于吸收程度有限,因此给予50mg或更高的超治疗剂量利伐沙班之后,预期会观察到上限效应,平均血浆暴露水平不会进一步升高。尚无对抗利伐沙班药效的特异性拮抗剂。利伐沙班用药过量后可考虑使用活性炭减少其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