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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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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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100片/瓶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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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Z510208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后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耳,鼻,喉科方面、可用于治疗耳蜗前庭疾病。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一般耐受良好,口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及便秘胃肠不适,偶见不安、失眠荨麻疹注射可引起出汗过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胺。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微丸。 |
本品为素片(或色糖衣片),素片(或除去糖衣后)显棕黄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 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 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 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 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