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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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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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0.3g*45粒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后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耳,鼻,喉科方面、可用于治疗耳蜗前庭疾病。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 用于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衰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一般耐受良好,口服出现恶心、呕吐、腹痛、及便秘胃肠不适,偶见不安、失眠荨麻疹注射可引起出汗过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长春胺。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微丸。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和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