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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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长春宝口服液

桑麻口服液

规格

10ml*10支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92

国药准字Z20044002
说明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滋养肝肾,祛风明目。用于肝肾不足,头晕眼花,视物不清,迎风流泪。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人参、枸杞子、山药、五味子、天冬、麦冬、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牛膝、当归、补骨脂、杜仲、巴戟天、知母、黄柏、仙茅、淫羊藿、泽泻、丹参、黄芪、桑寄生、女贞子、墨旱莲。

桑叶、黑芝麻(炒),辅料为蜂蜜、苯甲酸钠。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褐色至黑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感冒发热或燥热时暂停服药。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2.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脾虚大便溏泄者不宜使用。4.因风热上犯或肝经湿热所致的眼红、眼痛、畏光、流泪、口苦者慎用。5.久置略有沉淀,应摇匀后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