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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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长春宝口服液

上清丸

规格

10ml*10支

9gx10丸/盒
生产企业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3792

国药准字Z12020109
说明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丸,一日1~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忌服。

成分

人参、枸杞子、山药、五味子、天冬、麦冬、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牛膝、当归、补骨脂、杜仲、巴戟天、知母、黄柏、仙茅、淫羊藿、泽泻、丹参、黄芪、桑寄生、女贞子、墨旱莲。

大黄(酒炒)、黄芩(酒炒)、连翘、菊花、白芷、黄柏(酒炒)、栀子、荆芥、防风、薄荷、川芎、桔梗。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甘、苦。

注意事项

感冒发热或燥热时暂停服药。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 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