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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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长春宝口服液

清眩片

规格

10ml*12支(无糖型)

生产企业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云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4035

国药准字Z53020422
说明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散风解热。用于头晕目眩,偏正头痛。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个别有头晕。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人参、枸杞子、山药、五味子、天冬、麦冬、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牛膝、当归、补骨脂、杜仲、巴戟天、知母、黄柏、仙茅、淫羊藿、泽泻、丹参、黄芪、桑寄生、女贞子、墨旱莲。

川芎、薄荷、白芷、荆芥、石膏。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本品为灰白色的片;气芳香,味苦,辛。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阴虚阳亢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眩晕,头胀痛、口苦、易怒、咽干、目赤、腰膝酸软。 2.有肝脏疾病、肾脏疾病或其他较严重的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无效者应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