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宝口服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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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长春宝口服液

痛经调理口服液

规格

10ml*12支(无糖型)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苏州华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4035

国药准字B20020008
说明
适应症

补益气血,调和阴阳,滋肝肾,健脾胃,强筋骨。用于中老年人身体虚弱,肝肾亏损所致的精神疲乏,头晕目眩,腰腿酸软,眼花耳鸣,健忘失眠,心悸,气短,浮肿,夜多小便等症;也可作为高脂血症的高血压病人的辅助治疗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ml,一日2~3次。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孕妇禁用。

成分

人参、枸杞子、山药、五味子、天冬、麦冬、地黄、熟地黄、制何首乌、茯苓、牛膝、当归、补骨脂、杜仲、巴戟天、知母、黄柏、仙茅、淫羊藿、泽泻、丹参、黄芪、桑寄生、女贞子、墨旱莲。

秘方。

性状

本品为棕色至黄褐色的澄清液体;气微,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1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