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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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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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g (按Al5Mg10(OH)31(SO4)2计) |
0.125g(按C16H19N3O5S计) |
生产企业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405 |
国药准字H4602053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消化道溃疡、反流性食管炎、急慢性胃炎等酸相关性疾病的症状,如反酸、上腹痛、烧心、腹部不适、嗳气、腹胀等。 |
本品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等﹑伤寒及尿路感染等: 1.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 2.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3.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4.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5.急性单纯性淋病。 6.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 |
用法用量 |
每次1片,每日3次,两餐间及睡前嚼服。推荐疗程为2周。 |
口服。撕开小袋,把药粉倒入适量的凉开水中,摇匀,即可服用。 1.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新生儿和早产儿每次口服50mg,3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 1次。 2.成人:一次0.5g(4袋),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32袋)。 |
副作用 |
可有胃肠道不适、轻微恶心、便秘或腹泻、皮疹,偶可能有转氨酶(AST)升高。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又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禁忌 |
1.疑有肝昏迷的肝硬化病人禁用。 2.肾功能衰竭与尿毒症病人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镁加铝。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颗粒剂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肌酐清除率<30ml/min〕需慎用,必要时监测血中铝、镁浓度,如血浓度显著增加需中止给药。长期大剂量用药的病人,也需定期监测铝镁血浓度,以防诱发骨软化或骨质疏松。 2.需与其它药物同服时,在服本品前1小时给药,或二者相隔1小时以上。 |
1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2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如发生过敏性休克,应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4 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5 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