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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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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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块重31.25克 |
12.5mg |
生产企业 |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224 |
国药准字H51023462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润燥,养血止血。用于体虚便秘。 |
用于胆囊炎、胆结石及消化不适,并用于急、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次10克,一日1-2次,用绍酒或水炖化服;入汤剂,打碎以煎好的药汁溶化后服。 |
口服,一次25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 过敏反应:偶有发生荨麻疹样红斑,停药即消失,可致发热、头痛等过敏反应。 2 消化系统:可发生腹胀、腹泻、腹痛、恶心、肠鸣等胃肠反应。 3 泌尿系统:可引起尿液变色。 4 内分泌系统:长期服用可致甲状腺功能亢进。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 胆道完全梗阻者禁用。 2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牛皮。辅料:黄酒、冰糖、豆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茴三硫。 |
性状 |
本品为长方形块,棕褐色,有光泽。质坚脆,断面光亮,碎片对光照视呈半透明状。气微,味微甘。 |
本品为橙红色晶体,无嗅。熔点为111℃,实际上不溶于水,微溶于醇,溶于吡啶、氯仿、苯略溶于醚、丙酮、醇、乙酸。具有强烈苦味。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