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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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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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2 |
国药准字B2002005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
禁忌 |
尚不明确。 |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