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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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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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3g |
每片重0.6g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酒泉大得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152 |
国药准字Z200908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温胃益火。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寒性腹泻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一次2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石榴子,肉桂,豆蔻,荜茇,红花。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棕黄色素片;气微香、味酸、辣。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胃阴虚者不宜用,其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7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