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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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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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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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洛阳伊龙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919 |
国药准字Z4402062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