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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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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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宁夏多维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2304 |
国药准字Z10970015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消化不良、腹胀及小儿饮食失调所引起的腹泻、绿便等。 |
健脾和胃,止痛止吐,分清泌浊。用于胸腹胀满,胃脘疼痛,消化不良,呕逆泄泻,小便不利。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3片,一日3次,饭前服。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片)一日次数1-310-150.5-1一日3次,饭前服4-616-211-1.57-922-271-210-1228-321.5-3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者忌服。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乳酶生。 |
草豆蔻、草果仁、沉香、丁香、寒水石、诃子、红花、木瓜、肉豆蔻、石灰华、石榴子、土木香、五灵脂膏、翼首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暗褐色的细小颗粒;气香、味涩、苦、辛。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活菌制剂,不应置于高温处。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易汗出。 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5.肝肾阴虚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本药。 6.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本药。 7.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同时服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